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2月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6-03-21 浏览次数:1653
建质函〔2016〕40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一、 总体情况
2016年2月,我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0起)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00\%人。
发生事故的地区为合肥市瑶海区。
二、事故基本情况
2016年2月25日,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龙岗停车场工程CD02标项目,发生一起车辆伤害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项目建设单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旭东;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回家,项目经理:周善荣;专业承包单位:常宏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贤军;监理单位: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斌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戎刚,项目总监:王扬。
三、事故督办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下列事故已超出事故调查处理办结时间,未按规定向我厅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及处罚文件等相关材料:
(一)2015年11月5日,合肥市包河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恒大中心A地块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
(二)2015年11月13日,合肥市瑶海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合肥市徽盐世纪广场项目,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死亡1人。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