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4 浏览次数:1697
建质函〔2016〕23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管能力,我厅决定3月2日至4日在合肥市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含聘用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日至4日,3月1日下午报到。
地点:安徽水利东方国际会议中心(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湖路1号,长江东路和临湖路交口西北角),电话:0551-67170666。
三、培训主要内容
1. 城市排水管网施工安全及监管要点;
2. 监管通应用;
3. 模板、深基坑技术及监管;
4. 建筑起重机械技术及监管;
5. 国家、省近年出台的政策、文件,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6.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方法;
7. 2015年全国及省内典型建筑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四、有关要求
(一)为提高办学质量,本次培训班,我厅专门从国内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邀请了多名专家授课,内容丰富。请各市、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监督站认真组织、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通知所辖市、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培训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并负责将培训回执(附件2)汇总后于2月25日前报我厅质安处邮箱(邮箱地址:ahjstfcb@163.com)。
(三)每名参训人员须携带“监管通”终端设备。
(四)本次培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培训联系人:杜泂,安徽水利东方国际会议中心,联系电话:0551-67176931, 1330120798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丁金颍,联系电话:0551-62871518,62871572,13866105448,18055197698。
附件:1.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2.建筑安全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回执
3.报到路线
2016年2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