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次数:1717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公用事业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6〕2750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16〕9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冬季建筑安全生产特点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公用事业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把安全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要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要强化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开展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二要督促各责任主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彻底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坚决治理盲目抢赶工期和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三要督促春节期间不安排施工的建筑工地切断生产电源,除安排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对于节日期间确需继续施工的,要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做好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严禁明火取暖和燃放烟花爆竹,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四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春节过后恢复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建筑模板、大型机械、施工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确认符合开工条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
三、严格值班值守,提升风险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各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各公用事业企业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督促企业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落实应急物资设备和队伍保障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