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工程质量治理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第二次重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6 浏览次数:1629
合建建管[2016]4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设、建发(建管中心),委属相关单位、处室,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合肥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合建建管[2014]51号)、《2016年合肥市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勘察设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合建[2016]22号)计划安排,决定开展今年全市第二次重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自查阶段:2016年 8月15日----8月25日;
2、督查阶段:2016年 8月26日----9月14日。
二、督查内容
1、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本级回顾总结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重点了解汇总整治建筑市场乱象、查处“三包一挂”、质量安全问题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建立巩固长效机制情况;
2、对今年以来,住建部、住建厅、市城乡建委执法检查,或在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本级排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和违反强标行为等问题及被投诉举报经查实的房建、市政项目,整改和常态化保持情况进行“回头看”;
3、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本级施工许可证发放及事后监管情况。
三、有关要求
1、8月25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本级应对辖区工程全面认真开展排查,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全面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材料、表格上报我委建管处。
2、9月中旬,对本次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
3、本次督查结果,将作为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总结、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帆 62640559、 许华君 62641707)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