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1 浏览次数:1710

各区、县(市)住建局(建管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有关单位:
       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T 5059-2016)和《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T 5060-2016)(以下简称《标准》),自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设计技术要求的全面掌握,近期我委将在全市举办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等负责建筑节能工作的人员;
      2、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施工、检测、科研、工程咨询等有关单位技术人员;
      3、房地产开发单位从事工程与节能管理的工作人员等。
      二、会议内容
     1、《标准》修订背景、依据、争议焦点及修改的主要内容
     2、《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条款解析;
     3、建筑节能设计审核的突出问题、审核方法与审查要点;
     4、建筑节能设计常见疑难热点问题解析、经验交流和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1、宣贯培训工作委托市建筑节能科技与勘察设计协会具体承办,由编制组专家授课。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请各单位于12月9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报市建筑节能科技与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刘从、陈小金
     联系电话(传真):62638005
     邮箱:sjkjc@126.com
 
附:参会回执表
 
 
 
2016年11月28日